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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2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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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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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四项清单

来源:莎车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7-26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局编制了莎车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四项清单,现予以发布。

(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对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

包容观察、容缺执法、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2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

包容观察、容缺执法、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3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

包容观察、容缺执法、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对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2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的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3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行为的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三)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从轻处罚的情形

从轻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对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2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的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3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行为的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四、免于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首违免罚的情形

首违免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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