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1-11 12:14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案例1:2022年6月22日莎车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麦某等16名工人投诉,诉称莎车县兄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公司)拖欠麦某等16名农民工工资7.75万元未支付。
经调查麦某、努某、阿某等25名农民工在兄弟公司承建的某工程项目务工,拖欠农民工工资7.75万元工资未支付,兄弟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2022年9月3日莎车县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九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向兄弟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麦某、努某、阿某等25名农民工工资7.75万元,但兄弟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期改正。2022年12月30日莎车县人社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向兄弟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兄弟公司如有异议在三日内向莎车县人社局提出陈述和申辩,但兄弟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2023年2月7日莎车县人社局决定依法作出对向兄弟公司行政处罚10000元的决定,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例2:2023年5月19日起莎车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陆续接到杨某、麦某、赛某、伊某等4名农民工投诉,诉称莎车县昱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丽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37800元未支付。
经调查杨某、麦某、赛某、伊某等4名农民工在昱丽公司承包的莎车县某小区建设工程务工,拖欠37800元工资未支付。昱丽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2023年7月11日莎车县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九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向昱丽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昱丽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杨某、麦某、赛某、伊某等4名农民工工资37800元,但昱丽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期改正。2023年8月4日莎车县人社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向昱丽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昱丽公司如有异议在三日内向莎车县人社局提出陈述和申辩,但昱丽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2023年10月13日莎车县人社局决定依法作出对昱丽公司行政处罚5000元的决定,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例3:2023年8月28日莎车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艾某等3名员工投诉,诉称新疆恳言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恳言公司)上班未按时发放工资。
经调查艾某等3名员工在恳言公司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恳言公司自2023年7月以来拖欠艾某等12名员工工资53847元,新疆恳言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2023年10月3日莎车县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九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向恳言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恳言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艾某等12名员工工资53847元。但恳言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期改正。2023年10月17日莎车县人社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向恳言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恳言公司如有异议在三日内向莎车县人社局提出陈述和申辩,但恳言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2023年10月24日莎车县人社局决定依法作出对恳言公司行政处罚15000元的决定,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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