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公告
来源:莎车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11 19:48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新民法规〔2021〕2号)
2.《关于提高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2〕40号)
二、申请对象
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的委托下,由户主或家庭主要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主要包括:申请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家庭收入证明、其他相关材料(残疾证、重病诊断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户主或申请人1寸照片2张、信用社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616元/月/人(A档616元、B档470元、C档380元)、农村441元/月/人(A档441元、B档370元、C档280元),依据家庭人均收入,实行分档救助。
五、申请救助受理流程、资金发放、工作时限
户主或申请人→村(社区)受理报送→乡镇入户复核、评议、审核公示→县民政入户抽查30%、审批公示→次月同县财政申请资金→银行社会化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延长至45个工作日。
六、发放方式
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的方式
七、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
群众如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莎车县民政局:0998-8512234
2.莎车县第二纪检监察组:0998-8513758
莎车县民政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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