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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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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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补充实施方案

来源:莎车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3-11-22 17: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自治区财政厅等12厅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规【2021】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莎车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3年,莎车县依托本地资源禀赋和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短期目标、中期目标、长期目标相衔接,突出发展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带动配套产业、上下游产业、多业态产业相耦合,采取“一乡(多乡)一业、一村(多村)一品”模式,加快发展优势产业,突出发展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特色作物产品等产业集群持续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三、基本原则

(一)权责对等,以县为主。县级承担涉农资金的使用的主体责任,享有与主体责任相对应的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审批等自主权,按“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的原则,根据县乡村振兴规划调整涉农专项资金用途,纳入统筹统一安排使用,对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承担责任。

(二)改革创新,突出成效。结合莎车县实际探索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有效方式,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建立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管理机制,确保整合资金统筹投入产业新格局,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积聚优势和整合效应。

(三)运行规范,强化监督。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四、整合资金情况及用途

2023年下达莎车县涉农整合资金156428.86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13292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836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8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289万元、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21万元、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135.7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960万元),主要用于畜牧生产、林业改革发展、农村道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综合改革、农田建设、农业生产、水利发展等项目。

五、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

1、设施农业发展项目(一期),总投资7200.5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新建50米的标准温室大棚362座;2、为新建的362座温室大棚采购棉被、棚膜等物资;3、为新建的362座温室大棚配套供水管网、电力、砂砾路等附属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种植收入每棚1.5万元,发放劳务报酬≥1141万元。社会效益:1、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产量,就业人员≥100人;2、反季节蔬菜贡献≥5%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徐立广

2、设施农业发展项目(二期),总投资13278.8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为阿斯兰巴格乡等18个乡镇在恰热克镇新建长100米的温室大棚281座、长50米的温室大棚18座(折合为50米长的标准温室大棚580座),采购棉被、棚膜等物资,并配套供水管网、电力、砂石路等附属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种植收入每棚1.5万元,发放劳务报酬≥2088万元;社会效益:1、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产量,就业人员≥160人;2、反季节作物贡献≥5%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徐立广

3、莎车县孜热甫夏提乡农业产业建设(温室大棚)项目,总投资730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新建50米标准温室大棚38座,并配套供水管网、电力、砂砾路等附属设施,采购棉被1140条,棚膜38张,卷帘机38套。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种植收入每棚1.5万元,发放劳务报酬≥120万元。社会效益:通过建设温室大棚,促进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带动灵活就业人数≥60人。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徐立广

4、莎车县现代农业(肉羊)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6801万元,其中2023年安排衔接资金3500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在肉羊繁育基地繁育一区、三区新建羊舍120栋,建筑面积125820平方米;2、在生活区新建业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2769.6平方米,配套生活区供排水工程;3、附属用房:新建工具间11座,每座面积37.62平方米,消毒室3座,每座面积49.5平方米,采精室1座,49.5平方米;4、室外配套设施:建设运动场含围栏工程,建设肉羊繁育基地五个繁育区水泥路73981平方米,饲草通道地面硬化23377平方米,给水管网1600米,粪污处理池2座,药浴池2座。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脱贫户分红人数500人。社会效益:依托良种繁育中心,带动群众发展多胎羊养殖,不断提升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程度,促进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增收;脱贫户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畜牧局责任人:刘勇

5、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总投资1337.18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实施20000户脱贫户、监测户小额贷款贴息。

绩效分析:质量指标:小额贷款还款率70%;社会效益:受益脱贫人口数≥2万户。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徐立广

6、低产田改造项目,总投资1586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对亚喀艾日克乡、恰热克镇、艾力西湖镇、依盖尔其镇、孜热甫夏提乡等5个乡镇14162亩地进行低产田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持续提高受益土地利用率,带动就业和受益农户人数达1000人以上。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徐立广

7、永安管委会乳制品加工厂附属配套项目,总投资109.95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为永安管委会8村乳制品加工厂修建500m³消防水池1座,配套相关消防设备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满足消防需求,项目建成后带动群众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建设期限:20236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永安管委会责任人:热合曼·麦麦提

8、巴旦姆授粉补助项目,总投资975.79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对全县各乡镇脱贫户、监测户种植的巴旦姆果树花期进行蜜蜂授粉,授粉蜂箱计划12.5万箱,每箱蜂补助80元。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提高巴旦姆果树坐果率、果品产量,确保巴旦姆果树不因授粉造成果品产量下降,保障巴旦姆增产;受益脱贫户数4.3万户。经济效益:每亩增收≥50元。

建设期限:20236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徐立广

9、霍什拉甫乡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647.73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霍什拉甫乡1村团结支渠配套建设过洪渡槽4座;2、霍什拉甫乡1村、11村改建拦河式引水枢纽1座。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改造渠道建筑物5座,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10、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732.57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为孜热甫夏提乡7村建设0.5m³/s流量防渗渠4.5公里及渠系建筑物;2、亚喀艾日克乡3村修建0.3-0.5m³/s流量防渗渠3.8公里,并配套渠系建筑物等。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涉及2个村的受益脱贫人口829人,吸纳本地就业人数≥35人。以减少渠道水的渗漏损失,满足灌溉要求,可最大限度的利用好水土资源,保障经济农作物用水,提升农作物的产量来增加村民的经济收入。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11、特色种植(庭院蔬菜)项目,总投资268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为全县54000户脱贫户、监测户每户补助蔬菜种苗115株,蔬菜种子100克。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带动增加脱贫人口数和监测户人口全年总收入1620万元。社会效益:受益脱贫人口数和监测户人口≥21.6万人。

建设期限:20236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责任人:吕爱玲

12、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总投资126.69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对已贷款且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申请贷款龙头企业10家;龙头企业贷款贴息≤3%;龙头企业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徐立广

132023年莎车县国有二林场特色林果设施配套(渠系防渗)改建项目,总投资83.02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改建灌溉面积368亩,改建灌溉渠道2条,共计1.01公里,1#渠改建长度594m,流量0.2m³/s,改建节制单向分水闸7座。2#渠改建渠道长度417m,流量0.2m³/s,改建节制单向分水闸4座。节制双向分水闸1座改建圆管涵2座。项目资产归二林场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可提高水的利用率。每年可节水1.6m³;群众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国有二林场责任人:哈恩楚

142023年莎车县国有二林场巩固提升培育特色林果苗木推广应用配套(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34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新建1座长40米、宽14米、高3.9米,占地0.85亩的温室大棚,用于特色林果苗木培育,并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资产归二林场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大棚培育特色林果苗木推广应用2.5万株;相对常规育苗提前一年出圃,年出圃品种纯正的巴旦姆苗木,产量在原产量基础上提高10%。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国有二林场责任人:哈恩楚

152023年莎车县国有二林场巴旦姆低质低效林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20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实施土地平整100亩,购置巴旦姆2000株;栽植巴旦姆2000株包括定植穴、回填、人工植苗造林;增施腐熟农家肥150m³,尿素3000㎏,过磷酸钙1000kg、硫酸钾400kg。抚育管理:巴旦姆苗木定植完成后,浇水、松土、除草、打药。有害生物防治:入冬前翻耕园土、清扫园地和喷药剂。项目资产归二林场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巴旦姆低质低效林改造100亩;产量在原产量基础上提高30%。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国有二林场责任人:哈恩楚

16、乡镇桥涵建设项目,总投资3409.64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修建桥梁396延米/7座,1-4m盖板涵10座。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莎车县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便利各族群众交通出行,受益人数约23542人,促进当地农民就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人:侯旭

17、农村道路维修项目,总投资2609.11万元,其中1256.8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1352.31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对25个乡镇农村道路破损路面进行维修,维修面积26.2万平方米。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莎车县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便利各族群众交通出行,受益人数约41765人,促进当地农民就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人:侯旭

18、莎车县孜热甫夏提塔吉克民族乡幸福(10)村、英迈里(12)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346.6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孜热甫夏提乡10村、12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10.1公里,化粪池11座,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里程10.1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80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81万元。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孜热甫夏提乡责任人:阿克巴尔·茹仙

19、莎车县墩巴格乡恰尔巴格(1)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329.7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墩巴格乡1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8.2公里,化粪池8座,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里程8.2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60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70万元。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墩巴格乡责任人:阿布来提·麦麦提

20、莎车县阿拉买提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343.2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阿拉买提镇新建生活污水管网4.1公里,提升泵站1座,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里程4.1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90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76万元。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阿拉买提镇责任人:阿不力米提·艾依提

21、莎车县米夏镇亚勒古孜巴格(15)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248.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米夏镇15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7.5公里,化粪池2座,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里程7.5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50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52万元。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米夏镇责任人:阿依努尔·孜来汗

22、莎车县米夏镇阿日希(24)村、琼库尔克什拉克(21)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239.0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米夏镇24村、21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7公里,化粪池5座,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里程7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50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49万元。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米夏镇责任人:阿依努尔·孜来汗

23、莎车县霍什拉甫乡友谊(1)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231.58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霍什拉甫乡1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5.5公里,化粪池5座,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里程5.5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60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54万元。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霍什拉甫乡责任人:麦麦提依力·艾孜孜

24、莎车县托木吾斯塘镇吉格代艾日克(8)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247.9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托木吾斯塘镇8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8公里,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里程8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60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54万元。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托木吾斯塘镇责任人:依明尼亚孜·玉苏音

25、莎车县托木吾斯塘镇托木吾斯塘(9)村等3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355.07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托木吾斯塘镇9村等3个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11.5公里,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里程11.5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75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78万元。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托木吾斯塘镇责任人:依明尼亚孜·玉苏音

26、莎车县白什坎特镇托万巴格艾日克(5)村等2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294.89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白什坎特镇5村等2个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8.7公里,化粪池2座,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里程8.7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59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63万元。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白什坎特镇责任人:玉苏普江·阿布都卡迪尔

27、莎车县荒地镇英巴扎(27)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147.7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荒地镇27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4公里,化粪池4座,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里程4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26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32万元。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荒地镇责任人:孜给力·吐松江

28、自治区级示范村依盖尔其镇8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930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修建0.3-0.5m³/s流量防渗渠5.85公里;2、村组道路硬化0.7公里;3、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转运及垃圾处理等设施设备;4、修建50㎡公共厕所1座;5、平整土地250亩。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受益脱贫人口数510人。改善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和附属设施建设,提高粮食产量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改善农村公路的交通状况和招商环境,拉动投资,降低运输成本,促进经济发展是实现乡村文明、生活富裕的基础。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依盖尔其镇责任人:塔依尔·阿布都热西提

29、自治区级示范村米夏镇3村整体提升建设项目,总投资954.04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新建防渗渠1.11公里,并配套7个闸口、5个涵洞;2、土地平整650亩;31000亩高效节水(含650亩地块),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4、新建1050米的移动温室大棚,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5、新建污水排水管网6公里,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改善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和附属设施建设,提高粮食产量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有效解决老人活动有场所,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农村公路的交通状况,促进乡村物流和经济发展是实现乡村文明的基础。受益已脱贫户1000人。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米夏镇责任人:阿依努尔·孜来汗

30、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902.3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为恰尔巴格乡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3座及附属配套。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有效改善人居环境;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村民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6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住建局责任人:冉振兴

31、孜热甫夏提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637.62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孜热甫夏提乡4个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化粪池17个及下水管网16公里)。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96万元;社会效益:新建排水管网16公里,化粪池17座;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数≥1059人;吸纳本地就业人数≥150人;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整治污水乱排放的问题,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孜热甫夏提乡责任人:阿克巴尔·茹仙

32、莎车县巴格阿瓦提乡巴格阿瓦提(3)村农村道路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187.32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巴格阿瓦提乡3村新建农村道路3.5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41万元;社会效益:新建农村道路里程≥3.5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29人。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巴格阿瓦提乡责任人:喀德尔江·吐尔逊

33、莎车县恰尔巴格乡央阿克勒克(10)村农村道路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299.01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恰尔巴格乡10村新建农村道路5.15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64万元;社会效益:新建农村道路里程≥5.15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人数≥54人。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恰尔巴格乡责任人:吾拉木江·艾买尔

342023年莎车县国有二林场人居环境改造(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30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对莎车县国有二林场3个生产队铺设直径225#双壁波纹管561.75米(含穿路、穿林、穿渠共16米),路面破除20㎡,配套污水检查井29座,30m³玻璃钢化粪池3座(每个生产队1座),吸粪车1辆。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可显著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改善人居环境;项目区生态环境改善1%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国有二林场责任人:哈恩楚

35、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2023年计划对10000人在校就读的脱贫户、监测户中高职学生,每生/年给予3000元补助。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资助脱贫户、监测户子女人数10000人;脱贫户、监测户中高职学生生均资助标准3000/学年。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教育局责任人:常振平

36、低氟砖茶采购项目,总投资71.24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按照每户2公斤,70元的标准,为全县脱贫户、监测户不超过15349户购买低氟砖茶。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减少农户对茶叶购买的开支,同时进一步提升农民的健康指数。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户数≤15349户。

建设期限:20237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统战部责任人:江涛

37、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总投资1172.2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对全县34个乡镇490个行政村脱贫户、监测户设置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1206个,1620/月,共补助6个月(4-9月)。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1206人;经济效益:人均补助标准≤1620//人;享受补助脱贫人口数≥1206人。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人:黄相领

38、莎车县产业配套水利建设项目(伊什库力等6个乡镇),总投资2671.8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艾力西湖镇渠道防渗改建5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2、墩巴格乡渠道防渗改建2.7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3、伊什库力乡渠道防渗改建8.35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4、荒地镇渠道防渗改建3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5、阔什艾日克乡渠道防渗改建2.262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6、永安管委会渠道防渗改建3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改建防渗渠道长度24.312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39、莎车县产业配套水利建设项目(拍克其等3个乡镇),总投资2469.26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拍克其乡渠道防渗改建10.321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2、塔尕尔其镇渠道防渗改建11.02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3、米夏镇渠道防渗改建2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改建防渗渠道长度23.341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40、莎车县产业配套水利建设项目(阿热勒等5个乡镇),总投资2953.89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白什坎特镇渠道防渗改建4.8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2、恰尔巴格乡渠道防渗改建4.2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3、托木吾斯塘镇渠道防渗改建5.6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4、依盖尔其镇渠道防渗改建7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5、阿热勒乡渠道防渗改建3.2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改建防渗渠道长度24.8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41、莎车县产业配套水利建设项目(乌达力克等3个乡镇),总投资1977.06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乌达力克镇渠道防渗改建5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2、阿尔斯兰巴格乡渠道防渗改建10.5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3、英吾斯塘乡渠道防渗改建3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改建防渗渠道长度18.5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42、莎车县产业配套水利建设项目(阿扎特巴格等4个乡镇),总投资2438.1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阿扎特巴格镇渠道防渗改建8.5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2、喀拉苏乡渠道防渗改建4.7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3、阿瓦提镇渠道防渗改建4.7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4、巴格阿瓦提乡渠道防渗改建3.821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改建防渗渠道长度21.721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43、莎车县产业配套水利建设项目(孜热甫夏提等3个乡镇),总投资2387.37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恰热克镇渠道防渗改建10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2、亚喀艾日克乡渠道防渗改建8.06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3、孜热甫夏提乡渠道防渗改建5.9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改建防渗渠道长度23.96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44、莎车县产业配套水利建设项目(英阿瓦提管委会),总投资1117.0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英阿瓦提管理委员会渠道防渗改建11.5公里,0.1-0.5m³/s流量,配套渠系建筑物。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改建防渗渠道长度11.5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45、乡镇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98.7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为英阿瓦提管委会农贸市场修建1150m³消防水池,并配套泵房;2、为恰热克镇(8)村食品厂安装1150KV·A变压器。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受益就业人员人数13人;带动增加就业人员人均年收入≥500元。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95%;项目实施后完善了市场服务功能,带动本地群众就业、经济收入,提升了市场保供稳价、安全等公益性功能。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人:王彦杰

46、孜热甫夏提乡综合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总投资396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在孜热甫夏提乡(3)村新建商铺1500㎡,交易棚1000㎡,厕所60㎡,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指标:受益人数35人。社会效益指标:依托新建综合交易市场,带动群众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就地就近销售各类产品,促进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增收;脱贫户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人:王彦杰

47、英阿瓦提管委会土地平整建设项目,总投资610.59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英阿瓦提管委会(1)村实施土地平整3982.59亩,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在英阿瓦提管委会实施3982.59亩土地平整,每亩增加经济效益500元以上。社会效益:通过实施土地平整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后续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英阿瓦提管委会责任人:艾依代尔·吾斯曼

48、阿拉买提镇土地平整建设项目,总投资118.98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阿拉买提镇(17)村实施土地平整765亩。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1、可大大提高农作物耕作效率,实施项目后大型耕种作机械可正常作业,极大增高农户种植积极性。2、对原有的土路进行加宽平整,能大大方便农户耕种植机器械进出入。3、对原有引水土渠进行规整,能大大提高灌溉效率。并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引水渠,可方便农户灌溉种植。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阿拉买提镇责任人:阿不力米提·艾依提

49、永安管委会设施农业改良提升项目,总投资154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为永安管委会1660座大拱棚采购物资,每座1070元(其中购买棚膜850元、有机肥230元)。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每座棚增收300元。社会效益:改善群众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增强作物的抗凝性

建设期限:20236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永安管委会责任人:热合曼·麦麦提

50、莎车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总投资2285.71万元,其中634.33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208.91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1442.47万元从县级配套资金(莎财预【2023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为达木斯乡、霍什拉甫乡、喀群乡、孜热甫夏提乡、恰热克镇、亚喀艾日克乡、英阿瓦提管委会、乌达力克镇等8个乡镇更换老旧输配水管74.941公里,改建部分水源并配套附属建筑物。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解决饮水安全户数5.56万户;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51、莎车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总投资1335.35万元,其中212.5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215.15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386万元从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喀地财农【202235号)中支出,321万元从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喀地财农【202238号)中支出,135.7万元从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喀地财建【2022115号)中支出,65万元从地区配套资金(喀地财振【20231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为塔尕尔其镇、拍克其乡、伊什库力乡、阔什艾日克乡、荒地镇、艾力西湖镇、墩巴格乡、米夏镇、古勒巴格镇、阿热勒乡、良种场等11个乡镇(场)维修农村自来水老旧管网100公里,并配套附属建筑物。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解决饮水安全户数3.34万户;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52、墩巴格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813.86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墩巴格乡(2)村、(4)村新建污水管网23公里,100m³化粪池8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128万元;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可保障区域群众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维护当地的生态平衡。提高生活污水排放处理。可持续影响10年以上,为今后群众生产致富、生态环境治理将提供更大帮助。项目实施后,受益脱贫人口9574170人,受益群众满意度将达到95%以上。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墩巴格乡责任人:阿布来提·麦麦提

53、托木吾斯塘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23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托木吾斯塘镇(2)村、(4)村、(5)村、(8)村、(11)村新建污水管网31.34公里,100m³化粪池2座,提升泵站1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托木吾斯塘镇(3)村、(11)村、(13)村新建3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195万元;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完善后,群众家中生活污水及时得到排放,污臭味逐渐消失,群众满意度≥95%;切实改善了村容村貌,人居环境进一步美化。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托木吾斯塘镇责任人:依明尼亚孜·玉苏音

54、白什坎特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428.3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白什坎特镇(15)村、(22)村、(24)村新建污水管网10公里,50m³化粪池1个,100m³化粪池3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白什坎特镇(17)村新建1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可使180户接通集中污水管网,促进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受益村民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白什坎特镇责任人:玉苏普江·阿布都卡迪尔

55、阔什艾日克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014.28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阔什艾日克乡(2)村、(7)村、(12)村新建污水管网21.5公里,100m³化粪池6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阔什艾日克乡(1)村、(4)村、(6)村、(7)村、(8)村新建5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165万元;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我乡8个村排污处理的问题,杀死或减少粪污中的寄生虫卵、致病微生物,又能增加肥源,提高肥效,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提升文明程度,助力乡村振兴。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受益村民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阔什艾日克乡责任人:买买提江·图尔荪

56、伊什库力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95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伊什库力乡(3)村、(15)村新建污水管网20.5公里,50m³化粪池3座,100m³化粪池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伊什库力乡(2)村、(3)村、(9)村、(17)村新建4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148万元;社会效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解决乡村污水和卫士问题,让乡村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改善群众不良的生活习惯,提升全村群众文明素质,对当地水资源也有相应的保护效果,提高群众的整体生产生活水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受益村民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伊什库力乡责任人:买合木提·麦麦提

57、拍克其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604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拍克其乡(1)村、(2)村、(13)村新建污水管网10.8公里,100m³化粪池8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拍克其乡(2)村、(5)村、(6)村、(13)村、(15)村新建5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91万元;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可保障区域群众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维护当地的生态平衡。提高生活污水排放处理。可持续影响10年以上,为今后群众生产致富、生态环境治理将提供更大帮助。项目实施后,受益脱贫人口将达238户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将达到95%以上。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拍克其乡责任人:阿迪力江·买合木提

58、阿拉买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362.6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阿拉买提镇(17)村新建污水管网2.7公里,50m³化粪池2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阿拉买提镇(1)村、(2)村、(3)村、(10)村、(14)村、(15)村新建6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1、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大大完善我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提升我镇村民保护环境意识,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更加强烈。2、铺设下水管网,能实现农村污水集中化管理,统一处理,能大幅度减少成本,为农户家中减少相关支出。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阿拉买提镇责任人:阿不力米提·艾依提

59、恰热克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592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恰热克镇(13)村新建污水管网8公里,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恰热克镇(2)村、(5)村、(6)村、(8)村、(9)村、(18)村、(19)村、(20)村新建8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89万元;社会效益: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善人居环境,同时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增加收入,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受益脱贫人口955人。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恰热克镇责任人:盖敏

60、孜热甫夏提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452.27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孜热甫夏提乡(1)村、(11)村新建污水管网9.5公里,100m³化粪池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孜热甫夏提乡(1)村、(10)村、(11)村新建3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77万元;社会效益: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善人居环境,同时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增加收入,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受益脱贫人口287人。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孜热甫夏提乡责任人:阿克巴尔·茹仙

61、荒地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397.38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荒地镇(9)村、(13)村、(17)村新建污水管网12.9公里,50m³化粪池1座、100m³化粪池2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完善基础设施,解决下水难的问题,同步避免出现下水道长期堵塞、下水外冒的现象,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减少疾病传染,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荒地镇责任人:孜给力·吐松江

62、巴格阿瓦提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82.41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巴格阿瓦提乡(4)村、(6)村新建2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极大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可以降低与污染有关疾病的传播,特别是农村厕所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极大增强群众的满意感。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巴格阿瓦提乡责任人:喀德尔江·吐尔逊

63、米夏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37.92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米夏镇(9)村、(10)村新建污水管网3.8公里,50m³化粪池2座,100m³化粪池3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完成后能有效改善现有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处理能力不足的局面,对保护流域水质、改善区农村的卫生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都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米夏镇责任人:阿依努尔·孜来汗

64、喀拉苏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200.14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喀拉苏乡(3)村新建污水管网2公里,100m³化粪池2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喀拉苏乡(6)村、(9)村、(11)村新建3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受益农户达819户。项目建设不仅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和收集率,还可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喀拉苏乡责任人:艾合麦提·麦麦提

65、阿热勒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42.48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阿热勒乡(4)村新建污水管网1.3公里,100m³化粪池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可保障区域群众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维护当地的生态平衡。提高生活污水排放处理。可持续影响10年以上,为今后群众生产致富、生态环境治理将提供更大帮助。项目实施后,受益脱贫人口将达179人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将达到95%以上。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阿热勒乡责任人:库尔班江·斯依提

66、阿扎特巴格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00.4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阿扎特巴格镇(8)村新建污水管网3.2公里,50m³化粪池2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使阿扎特巴格镇(8)村118户村民的生活生产条件和该村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改善,村民逐步走上富裕道路,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村民的思想观念和创新发展思路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更好保护,生态效益进一步提高。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阿扎特巴格镇责任人:阿布都萨拉木·喀热

67、艾力西湖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68.52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艾力西湖镇(13)村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100m³化粪池2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使尧鲁其兰干(13)村49户村民的生活生产条件和该村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改善,村民逐步走上富裕道路,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村民的思想观念和创新发展思路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更好保护,生态效益进一步提高。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艾力西湖镇责任人:茹克娅·吾麦尔

68、英阿瓦提管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212.49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英阿瓦提管委会(5)村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100m³化粪池3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2、英阿瓦提管委会(5)村新建1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通过实施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管网项目可以极大改善农村环境特别是农村厕所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极大增强群众的满意感。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英阿瓦提管委会责任人:艾依代尔·吾斯曼

69、阿瓦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3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阿瓦提镇(14)村、(15)村、(19)村新建3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受益村民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阿瓦提镇责任人:图尔荪·玉苏普

70、永安管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58.4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永安管委会(3)村新建污水管网1.2公里,100m³化粪池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可保障区域群众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维护当地的生态平衡。提高生活污水排放处理。可持续影响10年以上,为今后群众生产致富、生态环境治理将提供更大帮助。项目实施后,受益脱贫人口将达179人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将达到95%以上。

建设期限:20238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永安管委会责任人:热合曼·麦麦提

71、乡村规划编制项目,总投资749.7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为莎车县47个示范村进行村庄规划编制。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定各村发展定位,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人:石岩

72、莎车县2023年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1933.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易地搬迁点至良种场新建砂砾路15.7公里;2、阔什艾日克乡(2)村、(3)村、(11)村新建村组道路1.707公里。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新建农村道路里程17.407公里,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30人。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30万元。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交通局责任人:侯旭

73、产业基础电力配套项目,总投资2660.88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新建10千伏输电线路134.258千米,配套附属设施设备。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运行管理。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74、设施农业发展项目(三期),总投资23098.25万元,其中20598.25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1507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993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新建温室大棚390座(折合成标准棚1006座),配套供水系统、电力系统等附属设施;对每座大棚换填种植土。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种植收入每棚1.5万元。社会效益:1、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产量,就业人员≥276人;2、反季节作物贡献≥5%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徐立广

75、莎车县产业配套水利建设项目二期(阿尔斯兰巴格等4个乡镇),总投资1853.59万元,其中1824.26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29.33万元从县级配套衔接资金(莎财预【2023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阿尔斯兰巴格乡渠道防渗改建1.8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2、巴格阿瓦提乡渠道防渗改建3.3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3、艾力西湖镇渠道防渗改建6.9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4、白什坎特镇渠道防渗改建7.3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改建防渗渠道长度14.54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76、莎车县孜热甫夏提乡示范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总投资76.74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孜热甫夏提乡6村为500亩土地建设节水灌溉设施,新建36.76平方米泵房1座,30×6×3.5m沉砂池1座,36KW卧式离心泵1台,D250灌溉主管道1.2公里、滴灌带5公里,出水桩37个,配套0.3m³/s小型引水渠1公里、63KV·A变压器1台,55KW变频启动柜1台。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不仅提高了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率,改善了灌溉区灌溉条件,充分利用水资源,解决项目区缺水问题,扩大特色种植业种植规模,同时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15人,增加收入7.5万元。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孜热甫夏提乡责任人:阿克巴尔·茹仙

77、油脂厂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241.2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伊什库力乡1村油脂厂成品油罐区购置安装油泵、回油泵、质量流量计、自控系统等收发油设备;购置50型铲车1辆、2吨叉高4米电瓶叉车1辆;购置安装棉壳提升机、打包机、绞龙、电器控制系统等棉壳打包设备;购置棉粕全自动包装及码垛设备。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完善基础设施,保障油脂厂正常运转,解决脱贫户、监测户就业需求,增加群众收入。经济效益:企业年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带动50人就业,就业人员预计每月增收1620元,同时按照总投资的4%进行分红,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人:王彦杰

78、莎车县永安管委会农贸市场消防设施配套项目,总投资60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永安管委会5村农贸市场修建300m³消防水池1座,泵房1座,消防栓4个,160KV·A变压器及配套。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完善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济效益:项目建设期可带动10人就业,预计每月增收1500/人。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永安管委会责任人:热合曼·麦麦提

79、莎车县阿瓦提镇等3个乡镇渠道防渗建设项目,总投资2466.68万元,其中102.5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2289.79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74.38万元从县级配套衔接资金(莎财预【2023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阿瓦提镇1村、12村新建防渗渠3.94公里,流量0.3m³/s2、巴格阿瓦提乡6村、7村新建防渗渠2.04公里,流量0.3-0.4m³/s3、阿扎特巴格镇9村、12村、13村新建防渗渠15.45公里,流量0.2-0.6m³/s。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418万元;社会效益:优化农田水利设施,改善灌溉面积3.13万亩。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80、莎车县伊什库力乡等3个乡镇渠道防渗建设项目,总投资2151.24万元,其中2107.57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43.67万元从县级配套衔接资金(莎财预【2023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伊什库力乡7村、8村、12村、13村、14村新建防渗渠11.612公里,流量0.1-0.7m³/s2、拍克其乡3村新建防渗渠1.78公里,流量0.25m³/s3、阔什艾日克乡4村、8村、10村、13村新建防渗渠6.09公里,流量0.25-0.6m³/s。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371万元;社会效益:优化农田水利设施,改善项目区灌溉面积2.9万亩。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81、莎车县拍克其乡渠道防渗建设项目,总投资688.98万元,其中676.49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12.49万元从县级配套衔接资金(莎财预【2023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拍克其乡16村新建防渗渠4.57公里,流量1m³/s。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106万元;社会效益:优化农田水利设施,改善项目区灌溉面积1.78万亩。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82、莎车县恰热克镇等4个乡镇渠道防渗建设项目,总投资2251.16万元,其中2208.27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42.89万元从县级配套衔接资金(莎财预【2023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阿尔斯兰巴格乡1村、2村、19村新建防渗渠4公里,流量0.25-0.5m³/s2、恰热克镇7村、8村、9村、11村新建防渗渠8.7公里,流量0.3m³/s-0.5m³/s3、英阿瓦提管委会6村新建排碱渠5.1公里;4、孜热甫夏提乡7村新建防渗渠4.5公里,流量0.5m³/s。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355万元;社会效益:优化农田水利设施,改善项目区灌溉面积1.54万亩。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83、莎车县阿热勒乡等4个乡镇渠道防渗建设项目,总投资1920.64万元,其中1885.16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35.48万元从县级配套衔接资金(莎财预【2023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1、阿热勒乡4村、8村、12村、15村新建防渗渠4.077公里,流量0.2-0.7m³/s2、恰尔巴格乡6村、10村新建防渗渠9.237公里,流量0.2-0.6m³/s3、依盖尔其镇18村、19村新建防渗渠2.282公里,流量0.1-0.3m³/s4、喀拉苏乡9村新建防渗渠0.9公里,流量0.3m³/s。项目资产归莎车县水管总站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311万元;社会效益:优化农田水利设施,改善灌溉面积2.46万亩。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84、莎车县米夏镇3村村级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122.48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米夏镇3村用混凝土对现有4米宽9.4公里道路两侧各拓宽0.5-1米。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22万元;社会效益:改善农村公路的交通状况和人居环境,方便群众出行和物资的流通。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米夏镇责任人:阿依努尔·孜来汗

85、莎车县荒地镇布瓦库木3村等5个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209.26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荒地镇3村、6村、7村、15村、19村新建3-5米宽水泥道路4.756公里,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的建成,可改善项目区交通条件和村容村貌,有利于提升区域人员和物资的流通。经济效益:项目建设过程中可带动约49名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发放劳务报酬约43万元。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荒地镇责任人:孜给力·吐松江

86、莎车县荒地镇尤库日木尕勒6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82.88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荒地镇6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5.6公里,化粪池2座(200立方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的建成,可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改善项目区村容村貌和卫生状况,有利于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经济效益:项目建设过程中可带动约39名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发放劳务报酬约38万元。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荒地镇责任人:孜给力·吐松江

87、莎车县荒地镇英巴格26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74.44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荒地镇26村新建生活污水管网5公里,化粪池3座(300立方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的建成,可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改善项目区村容村貌和卫生状况,有利于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经济效益:项目建设过程中可带动约40名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发放劳务报酬约36万元。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荒地镇责任人:孜给力·吐松江

88、莎车县墩巴格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总投资829.2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墩巴格乡1村、3村、7村、9村、10村、12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24.4公里,100m³化粪池14座,并配套检查井等相关配套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131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农户≥642户。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墩巴格乡责任人:阿布来提·麦麦提

89、莎车县伊什库力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总投资739.97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伊什库力乡2村、17村、19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26.6公里,100m³化粪池7座,并配套检查井等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131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农户≥663户。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伊什库力乡责任人:买合木提·麦麦提

90、莎车县拍克其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总投资798.98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拍克其乡7村、11村、15村、16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22.5公里,100m³化粪池12座,并配套检查井等相关配套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123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农户≥861户。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拍克其乡责任人:阿迪力江·买合木提

91、莎车县英阿瓦提管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总投资549.57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英阿瓦提管委会3村、5村、6村新建DN315污水管网14.589公里,100m³化粪池4座,50m³化粪池8座,并配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套及检查井等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84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农户≥416户。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英阿瓦提管委会责任人:艾依代尔·吾斯曼

92、莎车县乌达力克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36.76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乌达力克镇10村新建60平方米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100m³化粪池1座等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6万元;社会效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受益群众满意度不小于95%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乌达力克镇责任人:努热曼古丽·麦麦提

93、莎车县永安管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总投资349.4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永安管委会1村、2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11.4公里,50m³化粪池4座,100m³化粪池1座,并配套检查井等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65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农户≥280户。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永安管委会责任人:热合曼·麦麦提

94、莎车县阿瓦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总投资283.0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阿瓦提镇6村、7村、13村、19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9.17公里,100m³化粪池3座,并配套检查井等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46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农户≥398户。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阿瓦提镇责任人:图尔荪·玉苏普

95、莎车县艾力西湖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总投资346.8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艾力西湖镇3村、9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10.3公里,100m³化粪池4座。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53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农户≥621户。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艾力西湖镇责任人:茹克娅·吾麦尔

96、莎车县阿尔斯兰巴格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232.62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阿尔斯兰巴格乡15村、16村、19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6.3公里,100m³化粪池5座。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36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农户≥201户。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阿尔斯兰巴格乡责任人:阿不力米提·阿布来提

97、莎车县阔什艾日克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总投资275.99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阔什艾日克乡10村、11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6.5公里,100m³化粪池2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座。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46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农户≥408户。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阔什艾日克乡责任人:买买提江·吐尔孙

98、莎车县霍什拉甫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64.82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霍什拉甫乡6村、15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3.6公里,100m³化粪池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并配套检查井等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29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农户≥212户。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霍什拉甫乡责任人:麦麦提依力·艾孜孜

99、莎车县托木吾斯塘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总投资80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托木吾斯塘镇9村、10村新建水冲式公共厕所各1座,共2座,并配套水、电等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12万元;社会效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受益群众满意度不小于95%

建设期限:202311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托木吾斯塘镇责任人:依明尼亚孜·玉苏音

100、莎车县白什坎特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总投资178.99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白什坎特镇8村氧化塘配套大功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新建污水管网2公里。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发放劳务报酬27万元;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村级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村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受益人数≥15000人。

建设期限:20239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白什坎特镇责任人:玉苏普江·阿布都卡迪尔

101、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债券贴息补助,总投资598.5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补助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模式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贴息。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贴息资金598.5万元;收益对象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人:黄相领

102、莎车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总投资166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阿瓦提镇1村、永安管委会1村水厂增设电解次氯酸钠消毒设备各1套,共计2套;阿瓦提镇1村水厂改造日处理2.8万方进水滤池1处,水库出水闸1处,水厂进水闸1处;永安管委会1村水厂改造日处理1.2万方进水滤池1处。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改善项目区饮水条件,完善水厂水质净化设施,使水厂制水能力进一步提升,提高供水水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饮水设施改造后,解决饮水安全户数7.2万户。

建设期限:202310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水利局责任人:张依国

103、莎车县纺织园区(二期)厂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1122.79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310.32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69.7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482.91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214.29万元从县级配套衔接资金(莎财预【2023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对纺织园区二期8栋厂房进行改造,每栋4500平方米、合计36000平方米。其中:对每栋厂房基础设施、电路、消防系统进行改造,新增通风排烟系统、恒温恒湿系统,1间锅炉房(22吨锅炉),并增容电力配套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人口108人,增加脱贫人口全年总收入48万元,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人:王彦杰

104、莎车县纺织园区(三期)厂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300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对纺织园区三期4栋厂房进行改造,每栋9450平方米、合计37800平方米。其中:对每栋厂房基础设施、电路、消防系统进行改造,新增通风排烟系统、恒温恒湿系统,1间锅炉房(32吨锅炉),并增容电力配套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人口126人,增加脱贫人口全年总收入48万元,脱贫人口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人:王彦杰

105、莎车县阿拉买提镇土地平整项目,总投资593.33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建设内容:阿拉买提镇11村、13村、14村、15村实施土地平整2861.42亩。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明显改善低效率农田生产条件,土地条件改善后,可为产业振兴奠定基础,同时将提高耕地的保水保土能力、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受益村土地利用率、达到旱涝保收的土地标准,改善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使农民农机械操作更加方便。为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收入打下坚定的基础。项目建成后,受益脱贫人口数150人,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阿拉买提镇责任人:阿布力米提·艾依提

106、莎车县亚喀艾日克乡高效节水建设项目,总投资536.11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亚喀艾日克乡3村、9村、10村、11村实施高效节水2672亩,新建沉砂池4座、泵房4座,变压器4台,并配套电力线路等相关设施设备。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灌溉面积0.27万亩,预计亩均增产110kg、增收264万元。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可以提高灌溉保证率,解决农业干旱缺水矛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可促进传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有利于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亚喀艾日克乡责任人:麦合木提江·扎克尔

107、莎车县白什坎特镇土地平整建设项目,总投资222.02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白什坎特镇2村实施土地平整1436亩。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可使土地集中连片,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便于机械化作业和土地流转,同时项目建设将会带动不低于8人参与项目建设,增加群众收入,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白什坎特镇责任人:玉守普江·阿布都喀迪尔

108、莎车县白什坎特镇1村等5个村土地平整项目,总投资1337.65万元,其中1235.1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6号)中支出,102.55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白什坎特镇1村、2村、11村、12村、17村共平整土地7593亩。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大大提高农作物耕作效率,实施项目后大型耕种作机械可正常作业,促进群众增收;群众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白什坎特镇责任人:玉守普江·阿布都喀迪尔

109、莎车县拍克其乡2023年土地平整项目,总投资746.46万元,其中742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8号)中支出,4.46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拍克其乡2村、10村、14村、15村共实施土地平整4395亩,并配套机耕道、土渠等附属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大大提高农作物耕作效率,实施项目后大型耕种作机械可正常作业,促进群众增收;群众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拍克其乡责任人:阿迪力江·麦合木提

1102023年莎车县伊什库力乡土地平整建设项目,总投资813.88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伊什库力乡6村、7村、8村、9村共平整土地4787.5亩,并配套机耕道、土渠等附属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大大提高农作物耕作效率,实施项目后大型耕种作机械可正常作业,促进群众增收;群众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伊什库力乡责任人:买合木提·买买提

111、莎车县塔尕尔其镇19村等5个村土地平整项目,总投资238.09万元,其中94.33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143.76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塔尕尔其镇11村、19村、20村、21村、22村共平整土地1400.51亩,并配套土路、土渠等附属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大大提高农作物耕作效率,实施项目后大型耕种作机械可正常作业,促进群众增收;群众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塔尕尔其镇责任人:玉苏普江·阿不力孜

112、莎车县阿瓦提镇9村、17村土地平整项目,总投资327.58万元,其中77.28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250.3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阿瓦提镇9村、17村共平整土地2348亩,并配套土路、土渠等附属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大大提高农作物耕作效率,实施项目后大型耕种作机械可正常作业,促进群众增收;群众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阿瓦提镇责任人:图尔荪·玉苏普

113、莎车县巴格阿瓦提乡6村、8村土地平整项目,总投资369.6万元,资金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巴格阿瓦提乡6村、8村共平整土地3080亩,并配套土渠等附属设施。项目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大大提高农作物耕作效率,实施项目后大型耕种作机械可正常作业,促进群众增收;群众满意度95%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巴格阿瓦提乡责任人:喀德尔江·吐尔逊

114、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总投资5.21万元,其中2.72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2.49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3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对疆内跨地州、疆外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107人(其中疆外30人,疆内77人),根据往来交通票据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鼓励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提高劳动力就业积极性,带动脱贫人口、监测人口稳定就业,提高家庭收入。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人社局责任人:赵建忠

115、莎车县荒地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141.78万元,其中140.36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24号)中支出,1.42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喀地财振【20235号)中支出。

建设内容:荒地镇1村、3村新建3-4米宽水泥道路2.5公里,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绩效分析:社会效益:方便沿线群众出行,减少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济效益: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人数20人;计划发放劳动报酬不低于22.75万元,项目实施可以促进当地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增收。

建设期限:202312月底前完成

实施单位:荒地镇责任人:孜给力·吐松江

六、健全资产收益项目体制机制

(一)坚持齐抓共管。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莎车县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扶贫(衔接)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扶贫(衔接)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坚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行业部门和乡镇具体抓。签订了资产后续管理责任书。把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以责任分解方案的形式分解到各行业单位、乡镇监督抓落实;设立扶贫(衔接)资产常态化跟踪服务指导组,负责扶贫(衔接)资产日常指导服务;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分别建立扶贫(衔接)资产管理机构,健全了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人员。形成了扶贫(衔接)资产隶属关系清晰,权责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有效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和方案,探索制定了《莎车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莎车县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莎车县扶贫资产后续管理责任分解方案》,扶贫资产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的按照“三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建立了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全面摸清了实物资产名称、数量和规模及型号,完成了国扶系统扶贫资产模块录入,实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让每一笔资产都有了“身份证”。乡村振兴局将全县形成的扶贫资产梳理成图、挂牌管理,每月定期不定期到资产运行一线进行现场办公,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落实,提升了资产运营效益。

(三)规范经营管理。加强管护干部的培训。围绕资产管理要点要素对行业单位和乡村干部进行全面培训,使各级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探索资产经营方式。对公益性资产,压实乡村落地监管责任,并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日常管护,优先聘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与管护,解决有人管护和稳岗就业的问题。对经营性资产,结合实际探索多种管护方式,村级自主经营方面,采取村集体领办、创办合作组织的方式,对资产进行统一经营管护;入股合作社经营方面,借助当地合作社、产销大户、致富能人等经营主体,采取合作经营、委托管理、入股分红等方式,盘活资产运营方式,实现合作共赢;出租经营方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管理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规范、经营状况好、诚信守约的各类市场主体竞争参与资产管护,既吸纳就业又稳定资产收益来源。

(四)常态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管理运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资产受益群体、各界群众等监督主体的监管职责,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开公示、年度审计、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机制,对扶贫资产移交确权、经营运行、收益中支出、后期管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七、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以工代赈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以工代赈工作,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改地区【2022524号)要求,莎车县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项目,促进更多农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共享发展成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积极作用,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整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制度。一是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涉农项目整合的计划方案、项目申报实施、工程招投标、资金调度等有关工作。二是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评审、拨付等相关程序和管理措施。三是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考核验收和奖惩制度。

(二)完善整合配套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县项目整合工作统一部署,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每年安排项目整合专项资金,用于项目整合建设。

(三)统筹安排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时,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向项目责任单位分解建设目标任务,由项目单位和相关乡镇组织实施。资金渠道不变,资金整合前属何种用途就要投向何领域,不因整合而打乱渠道;使用性质不变,不得擅自变更其资金使用性质;管理权限不变,不改变项目单位的管理职责,谁的项目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实行“四个统一”,即符合条件的项目工程统一由实施单位实行公开招投标,建立项目资金预算、评审、拨付等系列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符合条件的项目工程质量统一由实施单位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监管;项目考核验收制定统一考核办法,分别验收,兑现奖惩。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整合的项目,也要纳入统一监管和考核范畴。

(五)严格绩效管理。各行业主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的全过程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做好绩效目标的录入、监控、自评和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县级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质量。要主动及时发现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工作质量。

九、整合资金的监督

为保障整合资金使用安全,采取以下监督方式:

一是统筹资金实行公告公示制。在莎车县政府网站、项目实施的乡镇(场)及村公告公示栏中予以公示,通过公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

二是统筹资金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行业单位,由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县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应立即终止该项目。对骗取、套取、贪污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的,由县审计、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2023年莎车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项目汇总表(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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