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取暖条件,按照自治区、地区“煤改电”二期工程统一部署,2023年莎车县继续按计划实施煤改电工程建设,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制定本《方案》,是在全面总结“煤改电”一期工程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煤改电”二期工程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居民电采暖覆盖率,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和取暖条件,不断提升各族群众幸福指数,为莎车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美丽莎车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按照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三、实施范围
按照自治区、地区下达计划任务,2023年莎车县计划完成27个乡镇106个村22351户农村居民供暖设施改造任务,仅限于农村居民,已进行清洁供暖设施改造的,不列入改造范围,不重复建设。本方案所指农村居民是指常住莎车县农村的居民。
四、资金来源
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自治区补助、农户自筹三部分组成,户均不超过3600元,总投资8046.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按每户1350元进行补助,共计3017.39万元(占投资的37.5%);自治区财政补贴按每户1350元进行补助,共计3017.39万元(占投资的37.5%);农户自筹,每户自筹900元,共计2011.59万元(占投资的25%),农户自筹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2011.59万元。
五、建设任务
新建10千伏线路11.68千米,改造10千伏线路40.87千米;新建低压线路629.38千米,改造低压线路19.79千米,增换配电变压器26台。采用品质好、热效高、经济性、易安装、操控简单、安全保障的电采暖方式;电采暖按照每户不超过50平方米、4千瓦的建设标准,为农户提供基本的采暖保障,原有煤炉等采暖设施保留,与电采暖互补保障农户冬季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