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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390524/2023-00049 文号:莎政办发〔2023〕2号 发布机构:莎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年5月4日 发布日期:2023/08/11 19:0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名称:莎车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3-2025)实施方案

莎车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3-2025)实施方案

莎车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乌鲁木齐11·24重大火灾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莎车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强化综合治理,主动将消防安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消防工作能力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莎车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2025年,进一步完善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确保完成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四项指标(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总体下降,严防亡人火灾和较大火灾,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基本情况

(一)警情处置情况

2022,大队共计接处警475起,其中火警152起、抢险救援73起、社会救助17起、其他出动1起,营救人员114人,抢救财产价值3782.05万元。参与水域救援8起,营救被困人员8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融入发展大局,成功处置多起急难险重任务共公务执勤232起、医学集中隔离点连续执勤100余天。圆满完成了全年重大会议安保、春节、两会党的二十大间的各项执勤和安保任务。

(二)人员及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大队人员实力共计74人,其中干部14人(含援疆干部1人),国家类消防员19人,事业编文员3人,政府专职消防员38人。近年来,队伍上下精神饱满、斗志昂扬,先后10人次获得地方各级表彰,消防救援大队被莎车县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

(三)消防救援站布点情况

根据莎车县城区建成区面积及“十四五”规划,莎车县应建设6个消防救援站,目前有消防救援站2座,团结路消防救援站位于团结路9号,迎宾路消防救援站位于迎宾路1号,在建2座,米夏镇消防救援站位于米夏镇艾斯提皮尔路与环城路交接处、中石油振华加油站对面,目前已完成建设90%;昆仑路消防救援站位于托木吾斯塘乡315国道一侧、纺织园对面,目前已建成30%

)车辆装备情况

1、车辆配备情况:莎车县现有执勤消防车20辆,其中压缩空气泡沫水罐消防车2辆、城市主站消防车1辆、豪沃水罐消防5辆、高层供水消防118米高喷消防车1宿营车1辆、54米登高平台消防1辆、抢险救援车3辆、25吨泡沫水罐消防1辆、地震前导车1辆、通讯指挥车1辆、宣传车1辆、防暴水罐消防1车辆总载水量84.5吨,载泡沫量12.5

2、常规装备配备情况:基本防护装备实有1455件(套),缺配565件(套),缺配38%,且20式灭火防护服和抢险救援服备份比不足;特种防护装备实有387件(套),缺配68件(套),缺配率18%;抢险救援器材实有229件(套),缺配45件(套),缺配率20%

3、地震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地震灾害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应急消〔2020370)和《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优化重构地震灾害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莎车组建地震救援专业队,按标准应配备器材装备1265套),实有各类地震救援装备器材604件(套),缺配率达53%

4、水域救援专业装备: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推进消防救援队伍水域灾害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水域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大队组建水域救援专业队,按标准应配备器材装备件748件(套),实有各类地震救援装备器材件81件(套)缺配率达89%

)社会单位分布情况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62家(火灾高危单位2家,一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60家)。其中公众聚集场所147个;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3个;国家机关3个;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5个;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5个;发电厂(站)和110KV以上的变(配)电站等电网经营企业1个;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54个;棉花加工收购储存场所和木材加工场所31个,博物馆1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

2、高层建筑情况:全县共有高层建筑288栋,在建96栋(公共建筑46栋、住宅建筑50栋),建成投入使用188栋(公共建筑80栋、住宅建筑108栋、工业建筑4栋)。

、问题短板

(一)现有人员实力难以满足职能任务需求。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21),以一级消防站30-45人为配备标准测算,至十四五规划完成期末,政府专职消防员需求总数将达到60人,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缓解消防救援力量不足难题。

(二)车辆装备配备有待加强。勤车辆老化严重,迭代更新缓慢,车辆服役超过10年且达到退役年限的2辆,占总数的15.38%;人员基本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缺配率分别为38%20%,地震救援前队、水域救援装备配严重不足缺配率分别为53%89%

(三)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有待加强。全县38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场)中,只有6个乡镇成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管委会)未成立乡镇专职消防队。目前,仅荒地镇、白什坎特、阿瓦提镇建立消防车库,其余乡镇未建立消防车库,到冬季车辆均存在水泵冻坏,无法进行正常灭火救援。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因缺少必要的经费和油料费,造成车辆每年不能按时维护保养,车辆无保险,无B2驾照驾驶员,其中白什坎特镇乡镇专职队消防车损坏无法发动,喀群乡消防车水罐漏水无法存水,其他乡镇消防车消防水炮损坏。乡镇专职消防队均存在消防员数量不足,缺少分水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和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专职消防队员由联防队员民兵、保安兼任,专职消防队队员工资无保障,人员流动大,灭火救援技能不足消防车辆器材操作不熟练,不能有效控制初期火灾。全县仅75个社区建立了社区微型消防站,496行政村均未建立微型消防站,造成初期火灾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往往容易造成“小火大灾”。

(四)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能力不足。一是仍有部分行业部门对消防工作的认识还有偏差,对三管三必须的要求领会和理解不深,工作中仍有不积极不主动的情况,等、靠、要、拖思想依旧存在。二是部分行业部门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方面缺少明白人,不愿干、不会干的情况较为普遍。三是部分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检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具体工作人员不注重学习和提升,日常检查仅停留在检查灭火器、安全出口等基础层面,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方面检查不深不细。

(五)乡镇农村火灾防控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农村历来是火灾高发区域部分居民用火、用电安全意识不强,烧荒、生活用火不慎、小孩玩火、电器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的火灾屡有发生;基层消防工作站、社区、农村消防安全巡查员、灾情速报员等基层火灾防控力量老龄化严重、作用发挥不明显。

(六)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消防专项规划修编不及时,规划执行情况与城市发展不同步。2022未完成《莎车县县城消防专项规划》和《莎车县工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修编任务。市政消火栓缺建率高、完好率低,全县应建1311个,实建569个,缺建742个,缺建率56.6%387个可正常使用,182个因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坏、埋压、圈占,无法正常使用,损坏率31.98%

(七)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大。继乌鲁木齐11.24火灾后,全县开展高层建筑大排查、大整治以来前期排查36栋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部分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开裂、脱落未将可燃保温材料完全包覆,建筑周边违规用火用电等因素很容易引发高层火灾。发现私家车占用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被占用(小区停车位设置不足)、疏散楼梯间设置鞋柜、堆放杂物,三清三禁工作落实不到位,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故障等安全隐患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

(八)卫星工厂、小型加工作坊数量剧增。随着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卫星工厂、小型家具厂、小木材加工厂数量逐渐增多,这些场所主要集中以生产加工服装、电气配件、食品、日用品、家具、木材等产品为主。这些场所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配备不全、防火分隔设置不符合要求、同一生产线员工数量多、火灾载荷大、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且这类场所普遍设在乡镇、农村,距离消防队较远,加之卫星工厂、小型加工作坊内工人普遍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扑救初期火灾和自救能力不足,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无法及时有效得到处置,势必造成严重的损失。所以,卫星工厂、小型加工作坊总量及个体规模虽然不大,但初期防范火灾的能力偏弱,具有较高的火灾风险,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九)商市场火灾隐患存量大。全县商场、市场普遍存在动态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情况,经排查发现,市场内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消防车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电动车违规充电,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市场内物业管理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每日防火巡查、定期消防培训演练等工作均未有效开展,商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重经营,轻管理现象。

)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治理难度大。莎车县存在大量未批先建边设计、边施工、边办手续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此类建筑因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竣工验收,导致建成投入使用后存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建筑耐火等级、建筑间防火间距、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这类场所普遍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夹层住人等三合一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十一)消防安全宣传机制尚不健全完善。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延伸到乡村一级的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室未普遍建立,居民消防安全教育未纳入全民学习内容予以贯彻落实,校园消防安全教育课时、场地、师资、教材不能全面落实,宣传培训教育水平不高,各行业部门针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未纳入重要议程。

、对策措施

(一)有效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立足全县灾害实际,加强高层、地下建筑、商业综合体等特殊火灾地震、水域、交通事故、冰雪等灾害事故处置研究,定期开展多种力量参与的灭火救援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和分级响应措施,优化联勤联调工作模式,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力量,强化指挥协同、会商研判和资源共享,构建快速高效的应急联动平台。每年组织开展灭火救援综合演练分别不少于2全面检验全县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积极推动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根据《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关于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指导意见》(新安办发〔201714号),乡镇建设专职或志愿消防队,街道建设社区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依托乡镇(街道、管委会、场)现有机构或乡镇专职消防队成立消防工作站,确保“一队一站”实体化运行。2023年底前,自治区重点镇和其他符合建设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建成“一队一站”;到2025年,全县乡镇(街道、管委会、场)“一队一站”全部达标,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及装备应严格按照标准配备防范火灾事故能力显著增强,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2023年白什坎特镇建成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2024年喀群乡建成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人员不应少于15人(其中专职消防员不应少于8人)。大型企业应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未达到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的乡镇、行政村,依托综治中心、武装部民兵、治安联防队员、民警、农村消防安全巡查员,建立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应建强微型消防站,其他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配齐优化车辆装备。推进昆仑路、米夏镇消防救援站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按期投入执勤。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21)《关于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地震灾害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应急消〔2020370)要求,2023年投入执勤消防站按标准完成20式灭火防护服和抢险救援服配备任务,新建消防站完成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80%消防装备配备,完成地震救援前突队30%装备配备;2024年投入执勤消防站完成80%超期服役车辆装备更新换代,新建消防站完成1辆举高类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00%消防装备配备,完成地震救援前突队60%装备配备;2025年投入执勤消防站完成100%超期服役车辆装备更新换代,新建消防站100%完成消防装备配备,完成地震救援前突队100%装备配备。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四)多种形式做好经费保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新财建2020281号)、《消防救援局关于调整提高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应急消〔2022152号)要求,执行业务经费、高危补助、伙食费保障标准,统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逐人足额保障,维持消防救援队伍日常运行。根据《中组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方案》(组通字〔201937号)、《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文件要求,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绩效工资纳入全县绩效奖金发放范畴。(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

(五)稳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21),根据消防站建设进度及投入执勤情况,需招录人员60人。(责任单位:人社局、编办、消防救援大队)

(六)强化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制定政府及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加强消防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火灾警示约谈、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和抄告反馈等制度,强化行业、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七)加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行业部门加大三管三必须要求的落实力度,厘清各部门监管责任和监管边界,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部门议事协作、定期会商、隐患抄告、联动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合力。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各级、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八)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实用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和经营主体防火责任,强化责任闭环管理。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和风险申报制度,巩固提升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成效,完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主管理机制,积极消除隐患问题。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九)加强基层消防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乡镇专兼职消防工作队伍,积极推动乡镇消防工作站建设,2023年底,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完成消防工作站建设并实体化运行;加强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建强农村消防组织,落实村两委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网格员包干到户,强化群防群治。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推进规划编修实施。科学编修城乡消防规划,积极融入多规合一,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训练基地(中心)、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消防力量等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相关规划。2023年底前,对照《城乡和各类园区消防规划修编工程任务表》完成各类消防规划新编、修编工作;2024年至2025年,加强消防规划实施、考评和监督管理,加快公共消防设施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旧账、不欠新账。(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

城乡和各类园区消防规划修编工程任务表

县(市)

消防专项规划

修编时间

新编时间

莎车县

莎车县县城消防专项规划

2023

莎车县工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

2023

(十一)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根据《喀什地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喀署办发【201445号),由建、供水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与给水管道的规划建设、日常维护等工作职责,落实消防水源标识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市政消火栓与给水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应邀请消防救援大队参与,重点对道路工程配套市政消防设施进行核查验收,以便消防部门及时掌握相关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根据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现状,2023年底前,新建市政消火栓742个,维修市政消火栓55个;2025年底,根据新建城区及供水管网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补齐消火栓建设欠账,全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完好率达到98%以上,市政消火栓基本实现标识化、信息化、规范化。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队)

(十二)全面加强高层建筑隐患治理。深刻吸取乌鲁木齐11.24火灾教训,对全县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各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监管,重点清查未批先建的违章行为,把好高层建筑审批源头关;对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集中治理建筑消防设施停用或故障,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车通道和登高作业面被占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章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八类严重隐患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隐患闭环管理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三)确保自建房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相关行业部门要深层次的分析研判,认真梳理隐患治理难点问题,特别是对火灾风险突出的自建房集中区域,且存在6类突出隐患的自建房,要落实包保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采取更换、增设、分隔、拆除、移出、搬离等有效措施,推进隐患整改时效性,不断强化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风险防控水平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十四)提高火灾智能防控能力。根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消防救援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自治区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办整改方案要求,智慧消防物联网监测纳入智慧城市大数据实战指挥平台管理,2023年底前完成建筑消防设施物联网远程监控平台建设,7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2024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平台2025年底前其他火灾高风险场所接入平台,形成上下贯通的全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平台。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数据信息服务中心、消防救援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十五)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专业力量创作高质量双语消防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媒体、户外大屏、楼宇电视、乡村大喇叭等多种宣传方式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由教育部门牵头系统研究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举措,从制度层面保障消防安全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场地;由科技局、科协等部门在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上给予经费支持并联合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验收、命名、挂牌和常态化考核工作。(牵头单位:宣传部、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教育局、科技局)

关联稿件:

《莎车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3-2025)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