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5-02-21 10:3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4年以来,商工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精心指导下,我单位不断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管力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文明执法,为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2024年共作出行政处罚3起,具体情况如下:
一、莎商务罚字(2024)第1号
被处罚人(单位):莎车县飞豹废品回收中心
地址(住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米夏镇东风路63号家具市场N21-N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阿希克·阿尤普
莎车县飞豹废品回收中心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未取得资质认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5.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莎商务罚字(2024)第2号
被处罚人(单位):新疆皖新盛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莎车县第一分公司
地址(住址):莎车县阿热勒乡苏盖提力克村1组34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罗生华
新疆皖新盛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莎车县第一分公司负责人罗生华,在分公司未完成备案情况下,便开始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违法行为清楚,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第一款规定“违反本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回收拆解企业未按照要求备案分支机构的,给予新疆皖新盛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莎车县第一分公司1.5万元罚款。
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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