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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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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公告

来源:莎车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11 19: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新民发〔2021〕74号)

2.关于提高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2〕40号)

二、申请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申请材料

主要包括:申请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其他相关材料(1寸照片2张,残疾证,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信用社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四、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1035元/月/人;农村集中特困人员1035元/月/人、农村分散特困人员690元/月/人

五、申请救助受理流程、资金发放、工作时限

户主或申请人→村(社区)受理报送→乡镇入户复核、评议、审核公示→县民政入户抽查30%、审批公示→同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福利机构)→分散特困人员实行银行社会化发放。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工作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延长至45个工作日。

六、发放方式

分散特困供养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福利机构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照料护理、疾病治疗、丧葬事宜等。

七、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

群众如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莎车县民政局:0998-8512234

2.莎车县第二纪检监察组0998-8513758

莎车县民政局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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