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公告
来源:莎车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11 19:48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新民发〔2021〕74号)
2.《关于提高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2〕40号)
二、申请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申请材料
主要包括:申请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其他相关材料(1寸照片2张,残疾证,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信用社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四、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1035元/月/人;农村集中特困人员1035元/月/人、农村分散特困人员690元/月/人。
五、申请救助受理流程、资金发放、工作时限
户主或申请人→村(社区)受理报送→乡镇入户复核、评议、审核公示→县民政入户抽查30%、审批公示→同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福利机构)→分散特困人员实行银行社会化发放。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工作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延长至45个工作日。
六、发放方式
分散特困供养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福利机构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照料护理、疾病治疗、丧葬事宜等。
七、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
群众如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莎车县民政局:0998-8512234
2.莎车县第二纪检监察组:0998-8513758
莎车县民政局
2023年3月10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