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1期)
来源: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2-09 13:4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家食品经营单位,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疆佳奇商贸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0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位于莎车县叶尔羌街道办城南新区综合市场1栋2层1号商铺的新疆佳奇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SBJ24650000440331022)以及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SY2024024363),送达的检验报告载明,于2024年06月19日抽检当事人经营的酒(莎州老窖),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二、新疆莎州昌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位于莎车县卡拉库木工业园区的莎州昌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SBJ24650000440331022)以及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SY2024024363),送达的检验报告载明,于2024年06月19日抽检当事人生产的酒(莎州老窖)生产日期:2013年12月22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决定做出罚款20000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7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