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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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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莎车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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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转办数据公示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莎车县分局 发布日期:2022-04-02 21:4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转办数据公示
序号 识别码 轮次 督察省份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举报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举报内容 行业类型 污染类型 重复编号 重点关注 审核备注 办结状态 办结时间 是否属实 区域分布 利益关系 群众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是否公开 公开时间 公开地址 责令整改(家) 立案处罚(家) 罚款金额(元) 立案侦查(件) 行政拘留(人) 刑事拘留(人) 约谈(人) 举报编号
43 1311353175889936486 例行第二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莎车县 恰尔巴格乡安居来村 D2XJ202203300008 2022/3/31 恰尔巴格乡安居来村,2019年3月左右村支部工作队第一书记(喀什地区土地管理局张某礼)与个体老板以开农家乐名义,在叶尔羌河周边挖砂石,破坏叶尔羌河周边的野生树林20亩。 其他 生态 已办结 2022/4/2 部分属实 农村 其他 其他 经核查,投诉地点位于莎车县恰热巴格乡安居来村,2019年4月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将2座水塘及附近区域承包开发农家乐,由于无资金一直未建设。
经核查,该地段属于塔河流域喀什管理局管辖,我县立即与该局联系,调阅案卷,2019年4月承包人对2座水塘区域和排碱渠进行开挖清淤,2019年7月23日塔河流域喀什管理局水政执法支队下达《责令改正水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新塔喀改字[2019]第07号)》,责令回填采砂位置及水塘、恢复原状,并依法给予罚款30000元,没收非法所得4992元。承包人于2019年8月23日自愿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及非法所得34992元。
经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对现场核实及卫星影像图片定位确定,对外承包区域不是林地,不存在毁坏野生树林的情况。
回填采砂位置及鱼塘、恢复原状,
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给予行政处罚3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4992万元。
2019年8月14日整改完毕,
2019年8月23日缴纳罚款
2022/4/2 莎车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shache.gov.cn)
1 1 34992 0 0 0 0 D2XJ202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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