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8-27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莎车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莎车县县级储备粮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储备粮在市场调控、应急救灾中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 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喀什地区应急成品粮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喀署办〔2020〕30号)、《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加强粮食储备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喀署办〔2020〕65号)文件要求,结合莎车县实际制定《莎车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制定《办法》的背景
制定本《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县储备粮管理,规范储备粮承储、轮换等工作,保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本县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制定政策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 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3号令,2005年7月14日发布)
3.《关于建立喀什地区应急成品粮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喀署办〔2020〕30号)
4.《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加强粮食储备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喀署办〔2020〕65号)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和参与县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部门、企业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是指莎车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县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四十八条,包含粮食收购、储存、动用、轮换、费用补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部分,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一章为总则。对《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县级储备粮管理原则、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和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为县级储备粮的计划。规定了储备粮管理中收购和销售及轮换计划以及办理的程序。
第三章为县级储备粮的承储企业。对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仓容、仓储设备、人员、经营资质等条件提出了明确规定。
第四章为县级储备粮的储存。明确规定了县级储备粮收购、储存、轮换的质量等级标准,对承储企业储粮安全、生产安全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对轮换时机、轮换方式予以明确。
第五章为县级储备粮的动用。对县级储备粮动用程序及动用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六章为县级储备粮的补贴。提出了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用、检测费等补贴标准的文件依据,对县级储备粮补贴预算、发放途径进行明确规定。
第七章为监督检查。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监督检查部门职责及权利。
第八章为法律责任。明确了参与县级储备粮管理活动的部门、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为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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