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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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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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1-10 18: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关职能

第一条根据地委、行署批准的《莎车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9号)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莎车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莎党办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第三条县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县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承担县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对内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等重大规划、重点工作、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接受县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

第四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城乡及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及县域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三)协调和落实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自治区、地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定权限内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城镇化建设。

(四)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发下达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转发下达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

(五)按照《招投标法》对政府出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协调和负责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研究水利、能源、电力、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方面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建议,按照行业规划提出建设项目,协调民航、铁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工业化发展战略,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研究提出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承担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以及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核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全县各类经济园区的设立、规划和布局。

(九)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控;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计划;提出现代物流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综合平衡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十二)研究提出县域范围内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措施、办法;依照国家和自治区、地区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和其他管理工作。

(十三)按自治区、地区授权制定和调整公益事业价格、部分公用事业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和部分经营服务价格;负责协调处理收费争议,开展清费、减负、治乱工作。

(十四)负责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收集发布区内外重要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调查、收集、汇总、上报农产品生产成本,为国家、自治区、地区和莎车县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供基础资料;对涉案物品价格进行估价。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上级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级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

(十六)组织实施地方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军民融合工作;负责对莎车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行政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党建、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医疗保险、安全保密、资产管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信访、接待、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资产处置、办公用品采购、离退休人员相关事宜和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进行委机关财务收支核算、项目资金拨付核算、粮油购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核算;拟定县域储备粮油财会制度并监督执行;开展项目、粮食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决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监督、管理、处置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单位的普法工作。

(二)综合规划投资能源股。研究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股室监督、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全县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和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跟踪分析、评价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

研究制定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推进小城镇改革与发展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发展政策工作。

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汇总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前期项目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状况,发布投资信息;提出城镇基础设施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参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查;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全县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及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县域内煤矿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编制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及电力保护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编制地质矿产勘查、基础测绘、地质勘查项目计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农村经济交通股。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负责审核上报水利、林业、草原、气象、生态等重大项目,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布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意见;组织开展相关规划、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检查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和竣工验收;编制、上报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工作;审核上报、审批权限范围内以工代赈扶贫开发项目。

研究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衔接铁路、公路、民航专项规划;审核上报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铁路、民航、国()干线公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社会发展财贸股。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同有关部门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领域的发展政策;负责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重大问题;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了解全县财税、金融、保险等行业情况;协同相关行业部门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地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级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组织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筛选提出县域内平战结合、军民兼容项目;建立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承办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价格成本监审股(价格认证股)。依照涉案物品估价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在办理刑事、行政、民事、经济等各类案件时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价格进行估价、认定其价值,为维护国家利益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正司法,提供法律依据。按照价格成本监审制度以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核算、监审办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的调查、监审等工作,为政府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服务;承担价格成本和农产品成本监测工作。

(六)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组织实施地方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各类政策性粮油及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承担库存粮食的收储、轮换、贸易、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储备统计及日常管理,研究提出粮物的轮换建议。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粮食产业发展股(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粮食产业化相关工作;负责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及全社会粮油加工业的相关统计;负责粮食行业技术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负责网点布局规划与合作,负责军粮供应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

贯彻执行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

(八)收费及服务价格管理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负责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旅游、收费公路、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供水、水资源利用、污水处理、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收费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调整公益事业价格、部分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和部分经营服务价格,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研究提出县域内收费管理政策和措施,协调处理收费争议,指导开展清费、减负、治乱工作。

(九)“一带一路”建设股。贯彻执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对内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等重大规划、重点工作、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对外开放平台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运行工作和协调项目前期等工作。审核上报、备案对外开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和建设期间相关工作。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重大政策,配合地区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

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另行规定。

三、办公地址

莎车县沪新西路28号综合办公楼二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998-8518836

六、负责人姓名

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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