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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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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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财政局

来源:莎车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18 12:4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关职能

1莎车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2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行署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财政绩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财政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落实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本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本县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县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

(八)参与拟定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本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九)会同本县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会同本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办公室(网络信息股)。负责处理财政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收发、文印、档案、翻译、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宣传、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研究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规划;负责本级财政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执行财政部、财政厅财政业务信息系统的政策、规定和工作任务,以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建设要求,制定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与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负责管理、监测中心机房与各股室、乡镇财政所局域网的网络畅通;全县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接入财政专网的技术支持和安全年审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局机关局域网;管理与指导全县财政业务系统的应用建设,承担各业务股室应用软件的维护、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及信息服务;承担保障财政系统网络与财政业务的技术支持和运转维护;负责局机关财政综合办公平台系统的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等,以财政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为框架,为财政工作提供必不可少、强有力的高效技术工作手段,保证诸如预算编制、国库支付、工资统发、财政供养、农民补贴等职能的正常运行。

(二)综合计划股。分析预测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形势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编制全县财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研究和制定全县对应的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管理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住房公积金;负责管理和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财务收支监管;组织实施财政综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研究工作和相关管理办法;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核和收费标准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参与拟定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县非税收入收缴入库和分级分成收入的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的政策管理。

(三)法制税政股。组织起草县级财政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审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中涉及财政税收方面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国家赔偿经费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组织全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汇编工作;分析预测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对县级财政经济影响,参与国家税制改革和重大税收政策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审查地方税减免事项,监督检查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情况。

根据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财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研究拟订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参与拟订重点财政政策,负责研究经济、社会、财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前瞻性课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收集、整理、分析财经领域的重要动态,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财政系统调研相关工作;承担本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预算股(预算审核股)。负责本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级年度预算指导思想和原则;拟订本级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负责编制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拟定政府性债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统一办理结算事项;负责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制定本级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标准;负责本级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审核本级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草案;负责审核财政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调处涉及中央和自治区驻莎单位的产权纠纷并依法进行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国家赔偿经费的管理工作。

负责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搜集建立财政供养人员和部门预算单位基础资料信息库;牵头测算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整理、汇总、形成完善的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细化预算编制,为政府决算和编制滚动预算提供依据。

(五)预算绩效管理股(债务管理股)。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实施绩效跟踪,组织绩效评价;组织和指导财政政策、财政收入的预算绩效管理,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实施绩效跟踪,组织绩效评价;参与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的应用机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应用的政策建议,督促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的应用;组织和指导中介机构、专家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管;建立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负责制定和贯彻执行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做好全县政府性债务数据统计、各乡镇政府性债务业务指导等工作;归口管理县级政府性债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监督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负责编制县级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及预算管理、限额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资本)注入工作;在县财政局(国资办)审查融资项目的基础上,从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及风险防控方面进行审核;负责全县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做好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评估,对本县政府未来年度投资纯公益性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进行总体评估。

(六)国库股。负责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有关金库管理制度、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全县的贯彻执行,拟订本级有关制度和办法并贯彻执行;负责本级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本级预算会计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并协调人民银行莎车县支行有关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核算划拨事项;审核汇总编制本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负责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统一管理财政和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开户的核准、备案事项,管理本级财政专户;负责国债的兑付、销毁管理以及国债市场的监管工作;提出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管理本县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负责办理本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数据审核和向代理银行提供单位应发工资数据;指导帮助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组织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资管理系统”软件培训和实施工作等。

(七)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军队、武警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根据本县实际,制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落实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政法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本级接待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科教和文化股。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根据国家事业单位通用财务制度和新闻、出版、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本县补充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按规定管理教科文事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教科文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九)经济建设股。承担建设、国土、交通、环保、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本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本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批复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经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制定部门(单位)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批分管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十)农业农村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农机、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贯彻执行农口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拟订本县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贴息;组织实施财政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审核和批复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住房和城乡建设、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制定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制度;参与制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电气化莎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煤改电工程等专项工作;组织实施对口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制定部门(单位)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批对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十一)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完善本县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本县有关部门拟订对相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指导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制定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障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编制本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资产监督管理股。研究制定本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登记和固定资产清查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及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经营国有资本的经营单位进行经营绩效评估和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考核;负责全县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出租、出让、调拨、毁损、报废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出售、转让收入的催缴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资产类报表审核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安装、维护、指导、操作工作;负责全县国有企业快报及年终决算、统计报表的收集编制上报;研究制定本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及附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本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及行政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审批。

(十三)企业股(金融工作股)。承担各企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研究拟定本县财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拟定本县实施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组织实施财政企业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承担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工作。

承担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研究提出适合本县县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政策措施;参与防范金融风险政策研究。制定县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代表政府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普惠金融服务等工作。

(十四)会计股。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执行国家会计制度,拟订本县会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负责实施全县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本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五)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投资评审股)。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并做好总台账管理工作;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协调督促各专项资金归口管理股室,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量化各项扶贫资金绩效指标,研究绩效结果利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不定期对重点项目或重大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监督落实整改;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接受政府和财政局等综合经济部门委托,承担财政投资政策等有关课题的研究。对一些较有争议项目的前期可行性论证进行复审,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信息资料;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算审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等签署审查意见;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国土资源勘探等项目的评估咨询及后评价工作,为财政局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基础上建成后效益评价;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标底编制、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开展与财政性投资咨询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信息服务等业务,为政府提出投资政策建议,进行财务管理软件开发,承办投资财务管理培训。

(十六)财政内控监督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对预算管理单位和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指导全县财政监督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局内各业务股室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监督局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管理。负责法制税政工作,参与重要财税政策的研究;组织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财政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工作及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的初审工作。

组织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并依照法规拟定本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依照法规指导并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发布并管理全县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法规及采购信息,拟定县本级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及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本级采购预算管理制度;参与编制本级采购计划;负责政府采购统计信息;负责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资格和行为进行审查、监督;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及购置资金审核。

三、办公地址

莎车县城南沪新西路28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998-8512361(座机)

六、负责人姓名

莎车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塔依尔·阿布都热西提

    莎车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曹清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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