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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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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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莎车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1-19 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关职能

第一条 根据地委、行署批准的《莎车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9号)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莎车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莎党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委、行署以及县委、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落实自治区、地区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及地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办法。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三)组织实施地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严格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及待遇调整机制。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执行自治区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莎车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地区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第四条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文电、安全、保密、会务、机要、档案、建议提案答复等机关日常运转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群工作、纪检监察、维稳、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两个全覆盖、教育培训、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承担综合协调、信访、考核、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专项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贯彻实施地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认真执行地区制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承担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探索开展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承办自治区、地区和县医疗救助基金分配和监管,负责监督检查各乡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莎车县医疗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教育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统计综合管理和分析工作。

第五条 1.县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2.莎车县医疗保险中心。为莎车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县本级医疗保障的参保登记、待遇支付、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承担跨省、疆内异地就医备案及资金结算等经办服务;承担全县医疗保障信息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障数据管理、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医保定点机构、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涉及医保资金使用行为的监测;负责全县医保基金安全防控、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数据大数据分析、医疗费用智能监控及审核工作;负责医疗保险领域信用评价体系维护;负责医保领域投诉举报受理以及相关培训工作;协助行政部门开展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4名(含领导职数2名)。

三、办公地址

新疆喀什莎车县建设路2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

0998-8563080(座机)

六、负责人姓名

莎车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雅琴

莎车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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