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民政局
来源:莎车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18 16:3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相关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3、承担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监督责任,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建责任。
4、指导加强和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变更、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核工作。
6、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丧嫁娶和殡葬改革。
7、负责拟订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孤残儿童救助和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9、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救助管理和机构建设工作。
10、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全县社会救助、监管慈善行为。
11、指导残障福利和康复辅助器具相关工作;指导民政职责范围内的精神卫生工作。
12、负责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督办、应急值班、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党群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和地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指导民政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承担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管理工作。
2、社会救助股。精准落实救助政策;指导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督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
3、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股。指导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负责指导乡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地名命名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以上行政界限纠纷的调查、认定工作。负责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设立、撤销、更名工作;指导加强和完善基层政权及城乡社区治理;指导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及服务管理;指导村(居)规民约制定;指导推动社区服务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管辖权限依法进行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实施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指导残障福利和康复辅助器具相关工作;负责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4、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拟订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指导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两项补贴、80岁以上老年人津贴等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孤残儿童救助、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指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困境儿童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指导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墓地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
三、办公地址
莎车县文化西路26号院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998-8519060
六、负责人姓名
莎车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马俊华
莎车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喀米力·谢热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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