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来源:莎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01-19 17:4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喀什地委、喀什地区行署批准的《莎车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9号)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莎车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莎党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莎车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莎车县文物局牌子。
一、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2、统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
3、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研究拟定全县国际、国内文化、体育与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推广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国家体育走出去。
4、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组织、指导重要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对口援疆工作。
5、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协调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群建设;引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6、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
游重大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县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
9、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范围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指导和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设施、群众活动及社会市场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
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及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及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2、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研究和对外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繁荣艺术事业;指导全县打造独特品牌和演艺项目开发。
13、负责规划全县运动项目的布局,研究和指导体育运动队伍的建设;承办和参加全国、自治区及地区的体育运动竞赛;编制体育竞赛计划;指导竞技体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
和专业人才。
14、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业余训练,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6、指导全县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管理全县境内承办的国际性、商业性体育比赛和经批准开展的特殊体育经营活动。
17、依法对县广播电视进行管理,审核报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建立、变更和撤销。
18、按照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络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贯彻广播电视专用网络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系统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19、管理广播电视科技开发工作,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广播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指导和组织县广播电视系统的业务培训、技术交流、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等工作。
20、监管广播电视节目、权限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广播电视和权限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
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21、组织对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22、统筹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承担经营旅游业务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管理旅游涉外事务;承担边境旅游、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
23、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设党政办公室、文化艺术股、体育股、广电监管股、旅游促进股、市场监管法制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物管理中心)。
三、办公地址
莎车县体育路2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
0998-8512961(座机)
六、负责人姓名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曹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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