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莎车县建筑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及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10-24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工程建设领域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严厉打击影响建筑工程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各类突出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治区住建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区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要求,结合莎车县实际,县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建筑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及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集中整治。
附件:莎车县建筑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及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集中整治方案
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莎车县建筑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及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集中整治方案
为全面整顿建筑工程领域市场秩序,提升建筑工程领域监管效能,规范建筑工程领域各方行为,严厉打击影响建筑工程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各类突出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全面优化建筑工程领域市场营商环境,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莎车县实际,制定本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地委、行署、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依法整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建筑工人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品质的建筑工程领域市场环境。
二、整治对象
严厉打击莎车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或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主体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未依法履行工程建设前期手续等行为
1.建设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不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要求或超资质、无资质承揽的行为。
(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2.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部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
(三)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不到位等行为
1.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按规定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2.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实名制平台中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率是否达到80%以上。
4.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的行为;在施工现场实际履职到岗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一致。
(四)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违规“挂证”行为
1.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是否一致;
2.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存在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四、实施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转包、违法发包、挂靠、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不到位、“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挂证”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15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受理信访投诉举报作为重要抓手,将巡查巡检作为必要手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逐项登记入册、跟踪督办、限时销号,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并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并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存在违规“挂证”的人员,依法依规撒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对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31日)
针对集中整治行动查处情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工作亮点,深入分析建筑工程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查找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同时,结合莎车县实际,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合理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制度,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厘清监管职责,压实责任,落实重大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加大对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消除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乱象,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二)切实履职、严密组织。严格按照“宽进、严管、重罚”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紧盯薄弱环节,梳理建筑工程项目风险隐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突出“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工整改、曝光典型案例、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多种惩戒方式,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三)依法整治、常态长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市场乱象,优化建筑工程领域市场营商环境,保持建筑工程领域市场违法行为查处高压态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教育引导和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传达至各有关单位、企业、人员。坚持问题导向,正确引导舆论,突出集中整治工作对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和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关注舆情动态,避免舆情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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