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县煤矿火区灭火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来源:莎车县宏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4-09-02 18: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县煤矿火区灭火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喀什喀拉吐孜矿区叶城县煤矿火区灭火工程。
建设单位简介: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火区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新政办发〔2024〕17号)要求,治理主体为地方人民政府。2024年8月6日,莎车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委托莎车县宏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喀什喀拉吐孜矿区煤田火区治理主体的报告》,经莎车县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委托莎车县宏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灭火治理主体。
工程概况:火区东西长约620m,南北宽约450m,面积为178851m2,最大燃烧深度55m,燃烧底界标高在+2198m水平,火区主要燃烧煤层为6#、5#、4#、3#号煤层。煤层北倾,倾角16°~35°。火区下部分布有大量的采空区,采空区面积为132475m2。火区损失煤炭资源储量为6807吨,威胁储量为165万吨。
火区采用地表注水降温、剥离挖除火源体及覆盖的综合治理方法。各主要灭火工程量如下:剥离工程:51448764m3;注水工程:128246m3;覆盖工程:38328m3;监测工程:火区共布设埋设观测孔29个,共87m。概算总投资93262.52万元。
项目莎车县城西南120km,行政区划隶属于达木斯乡管辖。
项目地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火区治理区、外排土场及供水供电线路等,所占临时用地主要为未利用地,无房屋征收及占用耕地、林地。
拟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表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项目完成后有效改善了当地的空气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初步识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提出应对措施。
1.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施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运行期:安全生产事故工伤、工亡人员善后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关闭期:剥离范围未回填而产生的地表破坏等可能应发的群体性事件。
2.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施工期:资金按计划到位,不拖欠工程进度款,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建立保证金制度,薪资发放到农民工个人。运行期:严格工艺纪律,强化设备点巡检,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关闭期:剥离范围及时回填,避免留存高陡边坡。
三、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政府部门、基层社区、商业、医疗、居民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6)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莎车县宏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莎车县
联系人:郭晓明邮编:844700
联系电话:0998-8512735邮箱:188069076@qq.com
五、分析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盾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张阳邮编:830091
联系电话:0991-4513737邮箱:
六、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莎车县宏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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