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来源:莎车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3-08 12:26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切实加强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有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23版)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编制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精神,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和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以防范各类事故和遏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能力、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及其安全生产状况、局机关年度工作整体安排等因素,科学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三)主要任务。
1.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自治区、地区、莎车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许可取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安全标准化创建等综合管理事项开展执法检查。
2.深入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依据原安监总局印发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10号令)》(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12〕88号),全面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规模以上工贸等行业领域,按照分级分类执法的原则,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用好自治区应急执法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执法+专家+多部门”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专业化。
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莎车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列入执法监管库企业116家,其中地区应急管理局列入重点检查计划的企业7家(根据要求,地区列入检查计划的企业,县市不再纳入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执法检查
2024年,县应急管理局计划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执法检查:一是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加油站;二是在上一年度执法检查中被行政处罚、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经梳理,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共57家,名单详见《2024年度莎车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附件1)
执法检查频次:按照2次/年的频次要求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
(二)一般执法检查
采取“双随机”抽查检查方式,从《2024年度莎车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一般执法检查》(附件2)的55家(不含地区应急管理局列入检查的7家企业及56家重点检查企业)监管对象中随机抽取为一般执法检查单位,年内组织1次全覆盖执法检查。
(三)检查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开展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察执法的其他情况。
三、监督检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有序开展检查,确保执法任务全面完成,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减少对基层和企业的影响。
(二)强化严格执法。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突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查封扣押、停产停电停供等各类执法手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要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等执法规范性文件规定,严格现场检查,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严格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规范执法活动。
(四)注重普法宣传。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附件:
莎车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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